8月2日,颍上县委副书记、县长窦灿辉主持召开颍上县第23次政府常务会议。县政府副县长、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出席会议,县政府党组成员,县政府办副主任,县政府法制办、督查室、信息办主任和县审计局、财政局局长列席会议。
按照县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和会议惯例,本次会议集体学习《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由县安监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许宗峰领学。
会议指出,规定共六章29条,对县级以上地方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成员的安全生产责任作了系统规定,充分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原则和“最严格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求,体现了党中央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为民情怀。
会议要求,广大领导干部要补强意识,切实提高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思想认识,更好地担负起保平安、促发展的政治责任;要补强知识,认真组织传达学习,做好宣传解读工作;要补强管理,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机制,狠抓机制建设、执法、监督、追责、保障等方面,切实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