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8-02-06 09:30 |
新就业无房人员申请保障性住房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具体时间以单位签字、盖章、公示等为准,应提交以下材料(见附件):
1、颍上县保障性住房申请登记表;
2、申请保障性住房诚信承诺书;
3、申请人身份证、户籍证明;
4、申请人及配偶在本县城区无住房证明;
5、就业单位出具的担保书、单位的组织代码证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6、本人学历证明、招聘录用手续或劳动合同;
7、公示材料;
8、其他所需要提供的相关材料。
具体情况可咨询颍上县房产局住房保障办,电话:0558-4567565,联系人:王永珍。